上一篇台灣與馬來西亞 異國婚姻註冊流程 (PART 1) 講到了在台灣申請單身證明的部分

這一篇就要來仔細分享拿到了單身證明之後如何在馬來西亞申請結婚登記的部分

注意注意!!!還是要提醒一下大家,我與肉骨茶先生是選擇在馬來西亞先結婚登記,再回台灣補登記唷


到了馬來西亞之後,就要為了結婚登記開始做準備了,其實不難,但要花比較多時間,因為馬來西亞有規定要入境7天之後才可以遞出結婚申請,而且遞出申請之後還必須公告出來21天沒有人反對才可以宣誓結婚,這方面要特別注意一下唷,這也是為什麼我會申請2個月的馬來西亞簽證,就是擔心再等結婚證書的時候簽證已經結束,那就麻煩大了(攤手)

 

步驟如下

步驟一  驗證經台灣外交部還有駐台灣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認證過的單身證明

申請文件:驗證經台灣外交部及駐台灣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認證過的單身證明

所需文件:台灣帶過來的單身證明+馬方的IC&台方的護照 (用來換證進入的)

所需時間:當天可以領件

費用:約RM20~40 (我忘記了)

申請地點:MOFA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 馬來西亞外交部

收件時間:8:30~16:00

注意:穿著記得要正式,週五是馬來人的拜神日,所以中午休息時間是12:00~14:45

後記:我們當天早上9:10分到,等了約1個多小時,其實比我想像中快很多,當天叫號還滿快的

 

步驟二  取得異國婚姻同意書

申請文件:到JPN (Putra Jaya)申請異國婚姻同意書

所需文件:1.經MOFA認證過的單身證明影本
                   2.台方護照影本
                   3.護照上最後一次入境馬來西亞的簽證那頁影本
                   4.台方護照
                   5.馬方IC
                   6.填寫表格JPN KC09

所需時間:當天可以領件

費用:$0

申請地點:JPN (Putra Jaya)

收件時間:7:30~17:00 (週一到週五)

注意:週五是馬來人的拜神日,中午休息時間是12:15~14:45,還有記得去影印剛剛MOFA外交部蓋過章的單身證明,還有台方護照上最後入境馬來西亞有簽證的那頁也要去影印,可以多影印幾份,以備不時之需,JPN (Putra Jaya)的樓下有便利商店可以影印

 

後記:我們在MOFA認證完單身證明之後,直接就過來這邊申請異國婚姻同意書,等了約快2個小時才拿到,所以一樣的話,真的是越早到越好,不然可能要等更久

還有當天在JPN拿到異國婚姻同意書之後,我們就想說要直接當場在JPN遞出結婚註冊登記申請,可是他們說,我們必須要回到馬方的戶籍地巴生(KLANG)當地的JPN才可以申請

 

步驟三   遞出結婚登記申請

申請文件:結婚註冊登記

申請條件:必須入境大於7天

所需文件:
台方:護照+護照影本+2吋照片+驗證過的單身證明+護照上最後入境馬來西亞簽證那頁影本
馬方:IC+IC影本+2吋照片
雙方:Putra Jaya JPN發的異國婚姻同意書+填寫結婚註冊申請表格 JPN KC02(可以上網找)

費用:到法院找翻譯官宣誓 RM20

申請地點:JPN (巴生KLANG)

注意:
 1. 提出申請後,21天沒有人反對就可以登記結婚
 2. 不懂馬來文的人,必須到鄰近法院找翻譯官翻譯申請結婚註冊表格中需要宣誓的部分

 

後記:我跟肉骨茶先生也是在一拿到異國婚姻同意書的當天就立刻到他戶籍地的JPN(巴生KLANG)去申請結婚登記,想要把結婚登記的流程都在同一天完成,就不用浪費時間跑來跑去

當時我們到JPN的時候約下午3點半,拿了申請的表格填寫完之後,就被告知要去法院找翻譯官翻譯其中需要宣誓的部分,上面雖然有寫到只要會英文就可以不用找翻譯官,但我不知道為什麼那個承辦人員非常堅持,即使會英文還是必須要找翻譯官做宣誓,我們沒辦法只要開車殺去最近的法院

最悲慘的是我們必須要在JPN(巴生KLANG)4點半下班前趕回來遞出結婚登記申請,當時的時間已經4點了,我們真的是飛車來回耶,不過好險有老天保佑,一切都非常的順利,讓我們在時間內遞出申請

之後他們就發給我們一張白色的單子,上面就告知我們回來宣誓結婚的時間,原本肉骨茶先生想要自己指定日期的,但很不幸的當天日期都排滿了,只好往後延,所以想要自己選日期的要注意這一部分唷,不一定真的可以選到想要的日期!

 

步驟四  核發馬國的結婚證書

申請文件:馬國結婚證書

申請條件:要有2位馬來西亞籍的證人

所需文件:
台方: 護照+護照影本+單身證+護照上最後入境馬來西亞的簽證那頁的影本
馬方: IC+IC影本
雙方: 結婚申請表格+異國婚姻同意書
證人: 證人IC+證人IC影本

費用:RM30

申請地點:JPN (巴生KLANG)

注意:只會有馬來文版本的結婚證!還有切記切記一定要穿著正式,女生的穿著不可以太暴露,牛仔布料的衣服都不行,鞋子一定要是跟鞋或是正式的鞋,不能穿球鞋或涼鞋,男生一定要穿有領上衣(短袖長袖都可以),不能穿任何牛仔布料的衣服跟褲子,一定要穿西裝褲,要穿包鞋,不能穿球鞋或涼鞋(白色單子上都有說明)

 

後記:當天一大早,我跟肉骨茶先生,還有肉骨茶公公婆婆(我們的證人),到了JPN(巴生KLANG)拿了號碼牌,繳交該給的文件,還有付了錢,就等叫號進去宣誓,老實說等待那段時間我好緊張,也不知道在緊張什麼

等了大約10分鐘,我們就被叫到一個小房間,宣誓官要求我跟肉骨茶先生要站著,手舉起(宣誓),然後他開始念一連串的馬來文,我都聽不懂,哈哈哈~後來念完就用馬來文問肉骨茶先生接受嗎?問完再用馬來文問我接受嗎?(我心想我都聽不懂馬來文你要我接受什麼??!!白眼無限)我就點頭以示我願意接受(其實我內心很期待我們兩個彼此說I DO的那個感人畫面,結果全都破滅了)

後來他拿了一份英文版本要我讀,讀完之後就讓我與肉骨茶先生簽名,兩位證人也要簽名,總共要簽3份,兩份我跟肉骨茶先生的,一份他們JPN要留存用的,然後就跟我們說,要拍照可以拍照了

整個宣誓過程花不到5分鐘就結束了,超沒有感覺的,我期待的美好畫面通通沒有!!

 

步驟五 申請馬國結婚證書Extract (如果有要在馬來西亞居留,記得一定要申請,如果沒有可以省略)

申請文件:馬國核發的結婚證書Extract

所需文件:填寫申請表格+馬國結婚證書

費用:RM50

申請地點:JPN (巴生KLANG)

注意:之後要居留在馬來西亞的人,這份結婚證書Extract一定要申請

後記:其實原本我們不知道要申請這個結婚證書Extract,是無意間肉骨茶先生問到之後申請居留證的問題,承辦人員才跟他說我們必須要申請這份Extract,之後申請居留權一定會用到,我其實不懂為什麼,肉骨茶先生跟我解釋,是因為到時政府會需要我們的結婚證書留存,但他不可能拿我們的正本,所以我們必須要申請這個跟結婚證書有一樣效力的文件給他們

既然都知道之後一定要再跑一趟申請,所以就乾脆當下直接填表格申請,就不用再跑一趟,申請當天就可以拿了唷

 

 

跑完這些步驟就可以順利拿到馬國核發的結婚證書了,恭喜恭喜!!

接下來就是回台灣補登記的部分了,一旦有確定要回台灣補登記,就可以準備去驗證馬國核發的結婚證書了,下一篇就會來好好的仔細說明,呼~來去休息一下,打這篇腦力耗費太多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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