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台灣與馬來西亞 異國婚姻註冊流程 (PART 2) 講到了在馬來西亞申請結婚登記的部分,接下來就要分享一下回台灣補登記的流程
注意注意~一旦確定要回台灣補登記,就必須要去認證馬國核發的結婚證書,台灣政府有規定,只要文件一認證了之後,就必須要在時間點內到台灣的戶籍所在地辦理補登記的程序,逾期就要被罰款唷!!!!
所以要先確定要回台灣補登記的時間,再拿去驗證,避免過了時效而被罰款唷!
步驟ㄧ 到MOFA外交部認證馬國核發的結婚證書
申請文件:認證馬國結婚證書
所需文件:馬國核發的結婚證書
所需時間:當天可以領件
費用:RM40
申請地點:MOFA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 馬來西亞外交部
收件時間:8:30~16:00 (越早到越好)
注意:穿著記得要正式,週五是馬來人的拜神日,所以中午休息時間是12:00~14:45
後記:我們結婚註冊當天就直接過來MOFA外交部認證馬國的結婚證書了,因為我們兩個已經訂好了回台灣的機票,所以不想要拖太久,可以當天搞定的流程就當天跑完,約早上10點多到MOFA,等大概30分鐘就搞定了唷
步驟二 到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認證馬國核發的結婚證書及中文版的結婚證書
申請文件:1.認證經MOFA外交部認證過的馬來文結婚證書
2.認證結婚證書中文版(可自行翻譯)
3.申請馬方的中文姓名聲明書(記得跟櫃台人員要表格來填寫)
所需文件:1.經MOFA驗證過的馬來文結婚證書
2.經MOFA驗證過的馬來文結婚證書影本一份
3.結婚證書中文版(可自行翻譯)
4.結婚證書中文版影本
5.台方護照影本
6.馬方IC影本
7.馬方護照影本(如果沒有申請中文姓名聲明書只需IC影本即可)
8.馬方護照(申請中文姓名聲明書宣誓要用的)
9.認證表格
10.中文姓名聲明書表格(記得跟櫃台拿)
所需時間:三個工作天,急件當天(費用需加收50%)
費用:可以參考我下面拍的照片
申請地點: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ECO)
注意: 收件時間為9:00~12:00,領件時間為15:30~17:00
後記:我們因為已經訂好機票的關係,所以付了急件的費用,認證+申請中文姓名聲明書總共花費了RM285 (超貴的)
當天一進到TECO,前台的人就會問我們需要辦什麼業務,然後他就拿了文件認證表格跟抽號碼牌給我們,我們有問他說我們要申請中文姓名聲明書,需要填什麼表格,他跟我們說,需要等到叫號的時候直接跟櫃台裡的人拿,所以有要申請中文姓名聲明書的人,不要忘記跟櫃台裡的人要表格來填
然後因為申請馬方的中文姓名聲明書的關係,他們會要求你在旁邊等待,然後把你叫到小房間去做小小的宣誓,以證明馬方所寫的中文名字是正確的,這時候會要求馬方出示護照正本來核對,所以請記得一定要帶馬方的護照!!
步驟三 回台灣補登記
所需文件:1.經TECO驗證過的馬來文結婚證書
2.經TECO驗證過的中文版結婚證書
3.TECO申請的馬方中文姓名聲明書
4.台方的戶籍名簿
5.馬方的護照
6.台方的護照(核對資料用)
7.台方身分證(要將馬方名字放到配偶欄)
8.台方2吋大頭照(做新身分證用的)
9.台方的印章
所需時間:當天即可領件
費用:結婚登記費用台幣50元
申請地點: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
注意:台灣的戶政事務所可以直接填寫馬方的中文姓名聲明書,免費!!!!但是前提是需要馬方本人在場,如果本人不能到場,就是一樣要到TECO申請並認證中文姓名聲明書
終於,這漫長的結婚登記之路到了尾聲了,給各位拍拍手,你們真的辛苦了!可以好好去大肆慶祝一番,回想這兩個多月的結婚註冊申請之路,一開始真的非常頭痛,網路上資料太多太雜,好險遇到了很多貴人,大家都很幫忙,所以我們每個流程都沒有白跑,非常順利,所以只要資料準備齊全,真的就沒有想像中那麼難!
希望我打的這些資料可以幫助到正在苦惱異國婚姻登記的你們,我盡量把我所知道所遇到的都寫出來,但到時可能會因為處理的官員當天心情不好,或是處理文件的州屬不一樣,或是法令上有變動,而有所不同唷!不過我相信,大致上流程都是如此的~
如果有任何的問題,非常歡迎留言來問我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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